监督动态
我市组织全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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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发出通知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决定将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从事放射诊疗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此次健康检查项目主要包括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色觉、视力、晶体裂隙灯检查、玻璃体、眼底),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甲状腺功能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上岗前、离岗),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胸部X线检查,心电图、腹部B超检查等。 我市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维护放射照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有效保障放射照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具体措施。 |